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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头条:来论丨乐山大佛被“卖”,该关注的是17亿资金去向

发布时间:2023-06-27 18:56:46 来源:齐鲁壹点

连日来,一则“佛祖被卖了”的消息在网络上传播,称四川“前几天把乐山大佛给卖了”,并配了一张标题为“乐山大佛景区观光游览车和摊点30年经营权整体转让”的竞拍图片。

26日,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确认,该交易确实存在,但并非近期,而是几年前。2021年11月29日,乐山大佛的景区观光游览车和摊点30年经营权被出让,受让者为乐山大佛实业有限公司。

乐山大佛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独资企业,此次交易,将原本属于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的乐山大佛景区观光游览车和摊点30年经营权整体转让给了乐山大佛实业公司,亦即从行政管理机构手中转让到实体企业。


(相关资料图)

由于资产所有权没有转移,而只是经营权转让,且受让对象为国有企业,因此,也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的问题。从交易本身来说,应当没有什么问题。

那是否就意味着此次交易没有可以追问的方面呢?答案是否定的。此事尚有不少值得追问之处,比如17亿元转让资金的去向,就是值得关注值得追问的问题。

要知道,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通过乐山大佛经营权转让,一下子拿到了17亿元转让收入,这些资金用在了哪儿?用于偿还债务、发放员工工资,还是大佛的维护保养、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或者被景区管委会用于办公经费、发放福利了,需要进一步追问。

要知道,国有经营权的转让,也是一种国有资产转让,所获得的转让收入,应当接受统一监管,而不是“我的收入我做主”,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想怎样花就怎样花。

尤其是大佛的保护,必须作为最重要的工作,有足够的资金保证。如果大佛经营权转让收入被挪作他用,就有可能对大佛保护形成很大的冲击和影响。

对此次乐山大佛经营权转让行为的关注,要跳出交易看问题,从转让行为转向转让收入去向。

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在经营权转让后,收入来源将大大减少,如果不对转让款使用实施监管,管委会今后的运行都有可能出现问题。

所以,必须加强监管,确保转让款不被挪用和浪费。如果发现滥用、挪用、乱用转让款等方面的问题,就一定要严厉追责,并依法追缴所使用资金。

作者:谭浩俊

投稿邮箱:qilupinglun@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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